随着首批特色小镇的确定,政府对于特色小镇发展路径的规划正逐渐清晰。
10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全文共四千余字,《意见》强调,建设特色小镇应建立在以产业为依托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防止照搬照抄。
《意见》表示,要把加快建设美丽特色小(城)镇作为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借鉴浙江等地采取创建制培育特色小镇的经验,努力打造一批新兴产业集聚、传统产业升级、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美丽特色小(城)镇。
所谓特色小城镇是指以传统行政区划为单元,特色产业鲜明、具有一定人口和经济规模的建制镇。
2014年4月,浙江省政府率先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重点培育和规划建设100个左右的特色小镇。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举行了新闻发布会,重推了浙江的特色小镇,浙江杭州的云栖小镇成为了特色小镇的典型案例。
随后,广东、江苏、河北、贵州、福建等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推进特色小镇发展的相关指导意见。
此次《意见》指出,要求从各地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挖掘特色优势,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彰显小(城)镇独特魅力,防止照搬照抄、“东施效颦”、一哄而上。
《意见》要求坚持产业建镇。根据区域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挖掘本地最有基础、最具潜力、最能成长的特色产业,做精做强主导特色产业,打造具有持续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特征的独特产业生态,防止千镇一面。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总规划师、规划院院长沈迟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指出,建设特色小镇要准确理解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精神,不能一哄而上,为了“特色”而“特色”。“特色小镇是自己干出来的,而不是要靠中央拿钱打造出来的,特色小镇自身的发展能力要很强,可持续,同时需要在市场竞争中有优势”。
沈迟指出,特色小镇只有先将本地的特色产业做起来,才能分流一些特大城市以及大城市的人口,同时解决就业问题,创造税收。各地的特色小镇不是“撒胡椒面”式的发展,而是根据自身的产业特点以及特色打造出来的。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中央层面已经多次发文提到了推进特色小镇的建设。
今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里面提到了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信息产业、先进制造、民俗文化传承、科技教育等魅力小镇,带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就近城镇化。
3月17日,授权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了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要求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特色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小城镇。
到了今年7月1日,住建部连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引领带动全国小城镇建设,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
8月3日,住建部又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
10月14日,住建部公布了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名单,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等127个小镇被评为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