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结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黑龙江东方学院和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科技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10所院校被省教育厅批准成为“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院校,同时省教育厅推荐这10院校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了做好此项工作,黑龙江东方学院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了近期工作。
黑龙江东方学院通过构建和实施国家、省、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必将积极促进大学生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强化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增加创新创业能力,形成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学院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